2024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通知
各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
根据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7月2日(周二)上午7:30
体检报到地点: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7楼701会议室
二、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中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岗位需求的提供);
(3)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4)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派遣期内或应届毕业生提供);
(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同意解聘证明;
(6)书面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聘证明必须在考察体检报到时现场提报。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排列,装在透明拉边A4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贴口取纸标明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书面鉴定材料可现场提报或于2024年7月5日前快递到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712办公室(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08号),收件人:郎老师,联系电话:0536-8781508。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注意事项
1.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按规定报到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四、其他要求
1.考生要随时关注潍坊市卫健委及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考生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24年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4年6月30日